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- 文章列表 | 杭州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 | 杭州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
规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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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

2009年02月19日

 

一、比赛时间和地点
5月16-17日    桐庐体育馆
二、承办单位
桐庐县体校
三、参赛单位
各区、县(市)代表队
四、比赛项目
男子甲组:55kg、59kg、63kg、67kg、72kg、76kg、76kg+;
女子甲组:46kg、50kg、54kg、58kg、62kg、66kg、66kg+;
男子乙组:50kg、56kg、62kg、62kg+;
女子乙组:46kg、52kg、58kg、58kg+。
五、参加办法
㈠资格要求
1、年龄规定
男、女甲组1993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;
男、女乙组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。
2、各单位必须自行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手续。
3、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试训及转正的适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,给予加计金牌2枚/人,加计分数18分/人。
4、新浙江人参加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报名参赛运动员总人数的10%(小数点后不计,10人以下不得超过1人)。
5、运动员资格按《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》执行。
㈡报名人数
1、每队可报22名运动员(其中:男女各11名运动员),各组每个级别限报1人(其中每组允许有两个级别限报2人);
2、每单位有12名(含12名)以上运动员参加,可报领队、医生各1名,教练员2名;10名以下运动员参赛,可报领队、医生、教练员各1名。
六、竞赛办法
㈠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《跆拳道竞赛规则》。
㈡采用个人对抗赛,单败淘汰制。
㈢每场比赛为三局,每局比赛进行2分钟,局间休息1分钟。
㈣如一个级别只有一人时,则取消该级别的比赛。
㈤称量体重:参赛运动员应在比赛当日的前一天称量体重。
㈥各单位运动员参赛级别确认表应于赛前一天上午10时前递交大会竞赛组。
㈦组委会提供头盔、护身;运动员自备规定的跆拳道服(护裆、护臂、护腿着在道服内)出场比赛。
七、录取名次和奖励
㈠各组各级别均录取前8名,给予奖励。并按9、7、5.5、5.5、2.5、2.5、2.5、2.5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;各项目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,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,分值不变。团队前八名。
㈡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,评选办法由赛区根据《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》执行。
八、报名和报到
㈠报名: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30天,按规定要求将报名表传真至87960451,同时必须发送报名文件的电子邮件(E-mail至:
xjc315@hotmail.com)。报名表必须经各区、县(市)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方为有效。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。逾期报名,按弃权论。
㈡报到: 报到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;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;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(大会统一办理,经费自理);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(20天内,具体内容:脑电图、心电图、血压、脉搏等),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,且一切经费自理。
㈢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。比赛结束后,无严重违纪行为,保证金退还各队。
九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另行通知。
十、经费
按“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规定”执行。
十一、本规程未尽事宜,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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