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比赛时间和地点
5月29-30日 下沙
二、承办单位: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发局(下沙)
三、参加单位:各区、县(市)代表队
四、比赛项目及分组
男子甲组(田径场):1公里个人计时赛;2公里个人计时赛;3公里个人追逐赛;4公里个人追逐赛。
男子乙组(田径场):1公里个人计时赛;2公里个人计时赛;3公里个人追逐赛;4公里个人追逐赛。
女子甲组(田径场):1公里个人计时赛;2公里个人计时赛;3公里个人追逐赛;4公里个人追逐赛。
女子乙组(田径场):1公里个人计时赛;2公里个人计时赛;3公里个人追逐赛;4公里个人追逐赛。
五、参加办法
㈠报名人数
1、各队可报甲、乙组男、女运动员各6人。
2、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,教练2名,机械员1名。
㈡资格要求
1、 身体健康者。
2、 运动员组别及年龄规定:
甲组:1992年1月1日-1993年12月31日;
乙组: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;
3、新浙江人参加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报名参赛运动员总人数的10%(小数点后不计,10人以下不得超过1人)。
4、运动员资格按《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》执行。
六、竞赛办法
㈠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。
㈡各队服装、安全帽自备。
㈢参赛运动员所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。
七、录取名次和奖励
㈠各单项均取前八名,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,各项目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,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,分值不变。团队取前八名。
㈡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,评选办法由赛区根据《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》执行。
八、报名和报到
㈠报名: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30天,按规定要求将报名表传真至87960451,同时必须发送报名文件的电子邮件(E-mail至:xjc315@hotmail.com)。报名表必须经各区、县(市)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方为有效。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。逾期报名,按弃权论。
㈡报到: 报到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;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;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(大会统一办理,经费自理);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,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,且一切经费自理。
㈢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。比赛结束后,无严重违纪行为,保证金退还各队。
九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另行通知。
十、经费按“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规定”执行。
十一、本规程未尽事宜,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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