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比赛时间和地点
6月29-30日 西里湖
二、承办单位
市水上中心
三、参加单位
各区、县(市)代表队
四、比赛项目
男女甲组:500米、1000米、1X、2X。
男女乙组:500米、1000米、1X、2X。
男女丙组:500米、1000米、1X、2X。
五、参加办法
㈠ 报名人数
1、每队可报领队1名,教练员2名,参赛运动员最多18名(男、女各9名)。每组项目每个人限报一艇,运动员不能兼项。
2、凡报名参赛运动员不足18名的队,运动员与领队、教练员人数限为5:1。
㈡资格要求
1、甲组男、女运动员限1992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间出生;乙组男、女运动员限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;丙组男、女运动员限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2、运动员应具有独立游泳200米能力。报到后进行游泳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赛(测试办法另定)。
3、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试训及转正的适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,给予加计金牌2枚/人,加计分数18分/人。
4、新浙江人参加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报名参赛运动员总人数的10%(小数点后不计,10人以下不得超过1人)。
5、运动员资格按《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》执行。
六、竞赛办法
㈠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赛艇竞赛规则。
㈡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提供。
㈢运动员服装要求全队统一。必须穿背后有本队标志、颜色一致上衣。
七、录取名次和奖励
㈠录取各单项前八名给予奖励,并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;各项目参赛艇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,按实际参赛艇数录取,分值不变。但比赛不足二条艇时,不录取名次。团体录取前八名。
㈡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,评选办法由赛区根据《杭州市第十七届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》执行。
八、报名和报到
㈠报名: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30天,按规定要求将报名表传真至87960451,同时必须发送报名文件的电子邮件(E-mail至:xjc315@hotmail.com)。报名表必须经各区、县(市)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方为有效。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。逾期报名,按弃权论。
㈡报到: 报到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;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;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(大会统一办理,经费自理);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,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,且一切经费自理。
㈢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。比赛结束后,无严重违纪行为,保证金退还各队。
九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另行通知。
十、经费
按“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规定”执行。
十一、本规程未尽事宜,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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