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- 文章列表 | 杭州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 | 杭州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
规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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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排球比赛竞赛规程

2009年02月19日

 

一、比赛时间和地点
7月7-9日    陈经纶体校
二、承办单位
陈经纶体校
三、参加单位
各区、县(市)代表队。
四、参加办法
㈠男、女队均可报领队1名,教练2名,运动员男、女各12名。
㈡运动员为1993年出生3人;1994年出生3人;1995年出生3人;1996及1996年以后出生3名。
㈢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试训及转正的适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,给予加计金牌2枚/人,加计分数18分/人。
㈣新浙江人参加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报名参赛运动员总人数的10%(小数点后不计,10人以下不得超过1人)。
㈤运动员资格按《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》执行。
五、竞赛方法
㈠比赛采用国际排联最新排球竞赛规则。
㈡比赛方法根据报名情况另定。
㈢决定比赛名次办法:
1、每队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积分高者名次列前,弃权取消该循环的全部比赛成绩。
2、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:
X(总得分数)÷Y(总失分数)=Z值,Z值高者名次列前。
如Z值仍相等,则采用
A(胜局总数)÷B(负局总数)=C值,C值高者名次列前;
㈣特高队员加分规定:
1、在每场比赛中,始终保持有特高队员参赛,每场有1人加0.1分,有2人加0.3分,最多加0.3分。但特高队员必须始终在场上,中途换下场视特高队员加分无效(当特高队员轮换到后排时,自由防守队员可替换,替换过程视特高队员比赛的延续)。
2、特高队员标准:男子为1.88米,女子为1.81米
在比赛前一天早上由大会竞赛组和裁判组组织测量身高。
3、特高队员上场时,必须佩带由赛区统一制作的标志。
㈤比赛服装:各队运动员必须备有(深、浅)二套统一式样的比赛服,比赛服装的号码和队长标志必须按照规则要求执行,运动员号码在报名表上必须注明。
六、录取名次和奖励
㈠男、女队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。
㈡ 比赛总名次前八名的队,分别按36、28、24、20、16、12、8、4计入代表团总分数。
㈢比赛总名次第一至七名的队,分别按5、4、3、2、1.5、1、0.5枚金牌计入代表团奖牌总数。

 ㈥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,评选办法由赛区根据《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》执行。
七、报名和报到
㈠报名: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30天,按规定要求将报名表传真至87960451,同时必须发送报名文件的电子邮件(E-mail至:
xjc315@hotmail.com)。报名表必须经各区、县(市)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方为有效。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。逾期报名,按弃权论。
㈡报到: 报到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;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;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(大会统一办理,经费自理);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,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,且一切经费自理。
㈢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。比赛结束后,无严重违纪行为,保证金退还各队。
八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另行通知。
九、经费
按“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规定”执行。
十、本规程未尽事宜,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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